摘要
(2018年4月20日)青政字[2018]1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国家、省关于清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决定废止《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青政字[2012]100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有效期的通知》(青政字[2017]102号)。
出处
《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Z4期3-3,共1页
Qingdao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Gaz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