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公共财政的建立,必须解决三大难题:一是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二是确定公共产品的成本分摊方式;三是确定政府预算的规模及实现政府预算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传统的理论认为,单纯依靠制度或法律的手段,可以找到问题解决的思路。但是,从我国目前尚不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过分集中的行政权力来看,即便由此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可能也不是理想的选择。因此,我们必须跳出行政手段和法律制度框框,通过研究公共财政民主运行机制,来寻求问题解决的最优思路。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5-7,共3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