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被“感激”打趴的教育局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本院认为,被告人江道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款物价值人民币66.63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江道平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配合办案机关积极筹措退还赃款13.9万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江道平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江道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8万元;二。
作者 林元辉
出处 《清风》 2016年第2期30-3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