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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洒法庭的贪腐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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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7月22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院对安徽省淮南市委原书记方西屏(正厅级)受贿、滥用职权案进行公开宣判。方西屏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5万元。1个月后的8月23日,方西屏的胞兄、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方东屏(正处级)也接到马鞍山市中院对他的判决: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合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5万元。
作者 赵蓓 大卫
出处 《清风》 2016年第12期2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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