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象"兼形想。形可见,故构成对象、现象、表象、具象、象征等的词根;想用心,故构成心像、想象、意象、印象、抽象等的词根。"象"作为词根,性分名动、义兼心物,既表实体,又表关系,还表过程,更表结果(复为实体),这就是它构词能力强大的根源。"象"作为学术范畴,是由儒家经典《易传》提出并进行认真解释的,客观上极大影响了表意符号层级的拓展、语言符号的内部分化以及语符尚象传统的形成。
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S1期18-24,共7页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