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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三维一体教学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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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应当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从中受益。"音乐教师应该在生活与音乐之间架起一座兴趣之桥,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选择器乐进课堂和开展音乐社团活动作为音乐教学的辅助工具。
作者 李建芳
出处 《青海教育》 2015年第9期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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