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兰州学刊》八一年第三期刊登了邵永强,魏通两同志题为《黄河上的天之骄子——羊皮筏子》的一篇文章,对所谓兰州地区“独特”的水上交通工具作了介绍,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但是,原文不长,疏漏却是不少,特别是皮筏创造发明的时间、地点和人物,都有许多错讹和不当的认识。作为一种学术刊物发表的文章,这不能不使人感到遗憾.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再作考证和阐述,以便使读者能够比较确切地认识我国古代这一伟大发明及其在我国历史上所作的贡献,从中得到应有的教益。同时,我还认为“皮筏”的发明与创造,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一大功绩,这个功绩不应埋没,应该特别加以总结、整理和赞扬。下面,笔者将首先从皮筏子的历史谈起。
出处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2期13-17,共5页
Journal of Qinghai Minz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