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已经2017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建军2017年2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关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以及对绿色建筑发展实施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