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厂于1967年建成为焊机专业厂,1978年以后,由于焊机降价、材料提价、徒工激增、运杂费和税收负担加重,出现许多困难,1980年亏损7.3万元。面对这一现实,我们下了破釜沉舟的决心,全厂干部、职工同舟共济,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改计时工资为浮动工资在个人所得方面我们实行浮动工资制,拉大奖金档次,把工人的工资收入同企业生产完成情况同步浮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制度规定全厂人员在基本工资中拿出17元,所余部分再拿出14%,作为浮动工资。全厂人员平均工资51元,两数相加浮动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2.6%。工人每月做102个合格产品工时拿底工资,每增减一个工时,奖扣0.20元,上不封顶。
出处
《企业管理》
1985年第8期28-29,共2页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