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服务需求、安全风险和经营压力等逐步显现。近年来,中央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浙江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三农”建设、农村电气火灾治理等工作要求,这对农村用电管理提出了更高标准,只有依靠政府主导,深化镇村农电管理、健全漏电保护器管理机制、建立表后社会化电力服务体系,才能构建电力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基本情况“两改一同价”后,镇街农电管理站撤销,村级管电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出处
《企业管理》
北大核心
2017年第S1期108-109,共2页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