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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太庙配享功臣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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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功臣配享太庙大祭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最高统治者对勋业、德行俱佳的大臣的一种肯定与褒奖。据现有资料来看,最迟在商代已经有了配享功臣的制度。《尚书·盘庚》记载了盘庚迁殷时对反对迁都的臣下说的一段话:'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予敢动用非罚?世选尔劳,予不掩尔善。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1]这证明了商朝已经确立了功臣配享先王的制度。周朝也有功臣配享制度,《周礼·夏官·司勋》载:'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太常,祭于大蒸,司勋诏之。'[2]后代儒者多将'大烝'理解为类似袷祭的大合祭,
作者 张华
出处 《乾陵文化研究》 2010年第1期200-211,共12页 Qianling Cultur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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