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电影导演张扬和何平分别收到了西班牙方面因使用他们所执导电影《向日葵》和《天地英雄》而支付的使用费,演艺界自此开始关注作品的二次获酬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旨在保护公民的知识劳动成果,凡是对于作品的形成与传播付出了劳动力的劳动者,都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明确保护邻接权,即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而表演者的权利是邻接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著作权法》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4年第04Z期76-78,共3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