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农村社会转型与改革发展的深入,涉农利益分配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凸显。由于不合理负担、征地拆迁补偿、农民工工资拖欠、不公正待遇及基层干部贪腐等引发的农民维权事件此起彼伏,日益引起人们对农民利益表达与权益维护等问题的广泛关注和思考。毋庸赘述,作为法律主体的农民,其权利在于主体自觉、能动的主张。从某种意义上说,创造法律的不是利益,而是权利主体的法律要求。而"法律要求"的表达需要资格。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4年第09Z期45-46,共2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体法制传播与农民话语权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2BXW018)
江苏省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我国电视涉农法制报道现状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1SJB860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