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默示分为作为默示和不作为默示两类。而不作为默示一般指单纯的沉默,是否有效果要依照习惯或当事人间的特殊约定或法律推定来明确。默示意思表示的实际应用体现在合同中。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瑕疵或发生争议时,就要探寻表达人的内心真意并结合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理信赖原则来对合同的默示条款进行分析。但我国的理论或司法实践中,对默示情况的规定明显不足。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对于这类规则的研究是必须的。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9年第7期29-30,共2页
Young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