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9年以来的中国证据法学研究,在繁荣的背后仍然面临着知识体系、研究方法的转型。其中,以史为鉴,从清末至民国时期证据法学的"原初话语"中汲取向现代法律知识体系回归的知识和经验,是必要和可行的选择。"西法东渐"初始的清季至民国时期,得益于国人的努力,现代法律知识谱系在中国迅捷构建,成为百多年来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一以贯之"的"学统"和"元叙事",为当下中国法制建设所无法离弃,虽然中经颇多曲折。为回归"学统"、重构证据法学知识体系,阐释并守护近代证据法学的"义理"和"辞句",以梳理其知识系谱,将是必要的前提,而"了解之同情"的方法,则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必由之路。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6-102,共7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代中国证据法学知识体系形成研究"(14BFX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