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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不容忽视——气瓶充装工培训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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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受压力容器监察机构的聘请,多次参与了气瓶充装工的培训,觉得对培训取证工作有研究、探讨和理顺的必要。一、培训取证工作的法规依据气瓶充装工培训取证工作主要依据以下法规的相关条款:(一)《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指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
作者 陈国兴
出处 《气体分离》 2004年第3期26-29,共4页 Gas Sep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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