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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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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为提高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
机构地区 工信部
出处 《气体分离》 2016年第2期60-61,共2页 Gas Sep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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