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发展是迅速的,然而速度过快导致个人没有完全的发挥出对社会建构的应有贡献,反之,国家几乎是全权包办了对社会的规划、建设和实施的方方面面。而事实上,社会的建设应当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事情,是社会中的每个人的责任——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应带建设成怎样的,应该是每个人正确、科学想法的合集。目前而言,这种阶段远未到达。我认为,在历史的发展中,"社会"的职能被弱化,而直接过渡到"国家—人"的结构中,这需要改正——社会应当负起社会的责任,而这责任的明化则在于人。"人—社会—国家"才是应当到达的最终社会结构。每个人应当担负起自己建构社会的责任,社会也应当为个人创造合适的发展环境及自由。
出处
《群文天地》
2012年第A05期261-262,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