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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办事为集体,咋办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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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内一些人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搞特殊化、占国家和群众便宜的不正之风,是群众意见最大的,其危害性也是很清楚的。然而那种打着“为集体办事”的幌子,利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滥发奖金、实物的歪风,却还有一定的市场,甚至有人散布什么“办事为集体,咋办咋有理”的谬论。对比必须予以批驳。首先,“办事为集体,咋办咋有理”,是一种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大家知道,我国的经济是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若是各部门。
作者 郑边
出处 《学习与研究(北京)》 1984年第4期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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