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注定又是一个'环保年'。今年,国家及部委层面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地方层面的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河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出处
《企业观察家》
2019年第8期40-41,共2页
Enterprise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