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至2009年间,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煤炭企业及其其他高危企业的计提专项资金储备的问题,主要包括核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及井巷费、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费用,并且规定了相关的会计事务处理的方式,明确了规定,有利于企业有效计算生产成本与相关费用,但是,不可否认,这种煤炭企业的计提专项储备会计问题的处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以保证煤炭行业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5年第7X期140-,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