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实行破产制度是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手段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所谓破产,就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亏损,债务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而把财产清理变价依法归还债权人,其不足之数亦不再偿付,这种现象称为破产。这种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在竞争中引起的企业破产,无论在简单商品经济还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对商品生产者来说,都是一个强大的外部压力。它促使商品生产者不断更新设备,提高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否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反对和禁止竞争,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
作者 田聪 傅照生
出处 《区域经济评论》 1987年第2期41-42,共2页 Regional Economic Re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