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破产,就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亏损,债务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而把财产清理变价依法归还债权人,其不足之数亦不再偿付,这种现象称为破产。这种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在竞争中引起的企业破产,无论在简单商品经济还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对商品生产者来说,都是一个强大的外部压力。它促使商品生产者不断更新设备,提高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否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反对和禁止竞争,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
出处
《区域经济评论》
1987年第2期41-42,共2页
Regional Econo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