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笔者在个体、私营经济问題调查中,发现一些办得红火的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被强行转为公有,使本来贏利的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发生亏损,有的甚至关门打官司。有一家食品厂,私人经营时年年贏利,但挂上“公牌”后,头一年就亏损2万多元;某乡有个农民办起一个采石场。每年利润在30万元以上,并为本乡安排劳力100多人,但该乡政府一定要将其转为乡镇企业,强迫他在单方拟定的协议上签字,业主只得停产去“县衙门”告状。这些本来姓“私”的企业,为什么会被强扭变型呢?笔者分析主要原因有三:第一,观念陈旧。有的乡政府领导公开说,
出处
《区域经济评论》
1988年第7期40-,共1页
Regional Econo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