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存制企业的改革探索中,人们遵循的两条不同的思路:一是通过简政放权让利,硬化利益约束机制,促使企业行为合理化,但因其避开了产权界定而日益受到来自理论和实践的挑战:二是把产权关系明晰化,通过产权转让(或兼并)实现同民经济微观基础再造。笔者倾向于第二条思路。本文试图通过对企业兼并机制在现阶段作用的研究,进一步探索出一条促使国有企业产权明晰化的途径。一、重新认识企业兼并机制的作用“企业兼并”是在商品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优势企业吸收(或吃掉)劣势企业而成为存续企业的形式,其本质就是把生产要素的集合体——企业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买卖。在传统的经济理论中,“企业兼并”
出处
《区域经济评论》
1988年第11期22-25,共4页
Regional Econo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