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用综合性疗法治疗弱视的临床效果。方法 :对2013年1月~2014年6月期间我院收治的20例弱视患儿(共34只患眼)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在这20例患儿中,年龄在3~6岁的患儿共有18只患眼,年龄在7~10岁之间的患儿共有13只患眼,年龄在11~14岁之间的患儿共有3只患眼。在这20例患儿的34例患眼中,有20只患眼存在屈光不正性弱视,有7只患眼存在斜视性弱视,有7只患眼存在屈光参差性弱视,有15只患眼存在轻度弱视,有12只患眼存在中度弱视,有7只患眼存在重度弱视,有23只患眼存在中心注视性弱视,有11只患眼存在旁中心注视性弱视。我院使用综合性疗法对这20例患儿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比较不同情况的弱视患儿治疗的效果。结果 :1用综合性疗法对年龄在3~6岁弱视患儿进行治疗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用此疗法对年龄在7~10岁和11~14岁弱视患儿进行治疗的总有效率,组间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2用综合性疗法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用此疗法治疗屈光参差性弱视和斜视性弱视的总有效率,组间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3用综合性疗法治疗轻度弱视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用此疗法治疗中度弱视和重度弱视的总有效率,组间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4用综合性疗法治疗中心注视性弱视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用此疗法治疗旁中心注视性弱视的总有效率,组间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结论 :用综合性疗法治疗弱视的效果确切,尤其适合年龄在6岁以下、患有轻度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和中心注视性弱视的患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