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不对称信息的角度,分析了物业管理第一阶段中3方当事人——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即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博弈关系。提出在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开发商应承担物业管理的责任,并应建立信誉机制,创立品牌形象;在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应建立固定总价合同分阶段支付的契约,以降低物业公司的经营风险和维护业主的利益。
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8期162-164,共3页
Science &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