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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推动民族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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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龙江省是个多民族杂散居的边疆省份。全省除了汉族以外,还有45个少数民族,共184万多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98%。现在建有1个自治县、1个民族区、64个民族乡、镇。黑龙江省居住在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只有3万余人,其余都是小聚居、大分散杂散居住。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黑龙江省民族法制建设也有了突破性讲展,使全省民族工作有了法律保证,并增强了各族群众的法制观念。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15-16,共2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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