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民委则是各级政府主管民族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但仅靠民族工作部门无论如何也不能很好地完成民族工作的任务,只有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做好民族工作。这就给民委提出了一个课题,即如何做好“协调”工作,调动各方面、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点体会。 一、通过领导协调。此种协调形式适用于重大问题的协商决策。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20-20,共1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