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是多民族杂居的边疆省份,除汉族外还有满、朝鲜、回、蒙古、达斡尔、锡伯、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柯尔克孜等45个少数民族,人口计199.07万,占全省人口的5.65%。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与汉族杂居在一起,并散布于全省的农村和城市。随着自然资源的开发及对外经济开放,这种杂居现象还将逐步发展。鉴于这种情况,如何使散居各地的少数民族人民同区域自治地方一样,也都能享受到民族平等的权利,平等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自主地发展自己的经济和文化等项事业,这确实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下面就如何培养和使用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的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看法。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28-32,共5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