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聚焦民法草案(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首次明确规定邻地利用权有偿利用的应当依约付费 草案规定:邻地利用权人因通行、取水、排水、通风、采风、铺设管线等需要,有权利用他人土地,以提高自己土地的便利与效益。邻地利用权人,可以是土地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人;
作者 王方
出处 《理论与当代》 2003年第3期58-59,共2页 Theory and Contemporar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