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不足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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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自九月开始施行——十种意外事故学校不担责任[J].中小学校长,2002(9):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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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开华,覃伟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作为与难为[J].教学与管理(中学版),2003(04M):40-41.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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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云.天津齐娜同学来信问:哪十种意外伤害学校不负责任?[J].时事(时事报告中学生版),2002(2):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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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韦泉.哪些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J].廉政瞭望,2004(1):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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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小文.孩子做好事摔伤,我该怎么办[J].家庭教育,2003(07A):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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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潘家永.丧偶的儿媳有权继承我的遗产吗?[J].老年人,2007(4):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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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有“办法”了——省教育厅有关同志就《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问题答本刊记者问[J].吉林教育,2003(1):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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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晶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界定校方职责[J].安全与健康,2002(10S):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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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史荣生.离奇的纸包爆炸案辩护纪实[J].天津律师,2006(G00):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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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晓刚.继承人可以不履行遗嘱义务吗[J].当代老年,2008(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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