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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个层次”模式当作唯一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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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文魁指出:不要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三个层次'模式当作唯一模式。我国目前已有不少地方确立了'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所谓三个层次,就是指在政府(第一层次)和企业(第二层次)之间,设立中间层公司。设立中间层公司渐成趋势。各地中间层公司的设立基本上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将原来的专业部门或行政性公司改造成为中间层公司;第二种是完全新设中间层公司;第三种是以原来业已存在的集团公司为依托,改造为中间层公司,将原来不属于该集团的其他一些企业划归这个中间层公司管理。199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和实行政企脱钩、企业重组,有些大型企业也承担了中同层公司的功能,接收了一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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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资料通讯》 2003年第2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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