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总所东莞会议之后,全国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按照总所关于深化卫生检疫改革的总体思路,由原来单一的执法向执法和口岸、社会的卫生保健以及第三产业三大工作任务、三部分机构并存模式转化。这个转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卫生检疫机构的活力,有利于适应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利于卫生检疫事业的长远发展。
出处
《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
CAS
1994年第E05期23-24,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rontier Health and Quaran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