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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资企业开征城建税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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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建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内资企业和个人都要征收城市建设税,但同时又专门规定对“三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市建设税。这一规定在改革开放之初,为吸引外资来华投资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按照国民待遇的要求,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结合新税制的改革有必要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征城建税。
作者 马丽
出处 《经济工作导刊》 2003年第15期25-25,共1页 Economic Working Guide Period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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