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否有活力,直接关系到反和平演变能否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的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上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有与其相适应的物质基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反对和平演变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物质基础主要又是由国营大中型企业提供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其现代化建设,都需要靠国营大中型企业来武装和作保证。经过40多年的建设,在以国营大中型企业为主的各经济部门的努力下,我国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物质基础。1990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达17400亿元,国民收入达14300亿元,工业总产值为23851亿元,财政收入3244.78亿元,国民生产总值比1978年(这年开始使用该指标)多3.8倍,其他各项分别比1952年多23.3倍、67.3倍、16.7倍。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31-34,共4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