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金融的计划调节与金融的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要求,必须改革现有的金融体制。 (一)、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 1、完善中央银行体制。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重要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要使之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首要的是完善中央银行体制。(1)中央银行直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各级政府脱离关系(中央银行自上而下实行高度垂直领导)。中央银行一级分行按各大经济区设置,二级分行按各级经济中心城市设立。撤销行政重叠的地、市、县分行和支行。(2)各级专业银行和其他国家金融机构归口中央银行统一管理。分层调控。(3)改组中央银行理事会。由中央银行行长任主席、计委、经委、财政部、外贸部副主任、副部长任副主席,各专业银行行长、保险公司总经理、著名经济金融专家任理事。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18-19,共2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