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这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拉开了帷幕.与此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信用社)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开始先行试点工作,在1998年和1999年两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基础上,2002年全国有8个县的信用社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50%扩大到100%,存款利率最高可上浮50%.对此,笔者认为信用社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应继续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进一步统一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政策和步骤,制定利率改革的中长期规划,促进农村金融稳定发展.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3年第8期29-30,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