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政府应以整体发展湖北省生物医药产业为目标,用经济的手段,引导、支持有关机构和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走联合发展的路子 目前,武汉地区生物技术的研发能力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某些领域的研究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但是,涉及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机构与企业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且分属于不同行业,表现为不同的所有制形式。这就使得科技成果产业化缺乏内在的动力机制。由于生物医药科研项目缺少产业资金支持,科研开发速度就必然受到影响。要彻底改变因体制原因造成的制约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状况,就必须走产科研联合的路子。即政府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运用经济手段,依靠政策引导,以资产为纽带,打破所有制、行业和地域界限,鼓励和支持那些在生物及医药领域具有较高研发水平的独立科研院所与具有较大生产规模和现代化生产能力的医药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联合重组,实现科研生产一体化的合理产业结构。
出处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2003年第8期25-25,共1页
Finance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