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澄清旅游者需求的产品即旅游产品、旅游者购买的商品、旅游业供给的商品概念之间关系的基础上 ,提出应从时间意义上将旅游产品划分为“旅游最终产品”和“旅游中间产品”。在旅游产业中 ,旅行代理商是销售分公司 ,生产最终产品 ;旅游住宿等行业 /企业是制造分公司 ,生产中间产品。本文最后运用该产品理论对旅游经济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
出处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1-5,13,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