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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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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规范对集中采购机构业绩的考核行为,宜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制定了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宜昌市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共分合规性考核、效益性考核、廉政性考核三大类。合规性考核项目涉及采购业务受理、采购方法选择、采购信息发布。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3年第7期37-39,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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