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体制运作方式下,全面调查面临上报渠道断裂和数字失真的危险;抽样调查又被“五级政府管理经济体制问题”、“样本框问题”、“样本代表性问题”和“调查经费不足”等四大矛盾阻遏而陷入困境。对此,江苏省统计局研究所所长朱震葆和河海大学朱铁提出了区域调查法,即在假设人口密度与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成正相关的前提下,提出用人口密度作为唯一标识,优选5%-10%不同经济类型乡镇的村民(居民)委员会作为调查样本的方法。《区域调查法》获2002年第六次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类二等奖,并被推荐参加2003年8月德国第54届国际统计学会年会。目前,此方法正在江苏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出处
《北京统计》
2003年第6期15-16,30,共3页
Beijing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