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阪家庭裁判所2014年12月5日第一审决定(金融法務事情2059号第20页)大阪高等裁判所2015年3月24日控诉审决定(金融法務事情2059号第19页)最高裁判所2016年12月19日上诉审决定(裁判所時報1666号第1页)大阪高等裁判所2017年5月12日控诉审决定(金融法務事情2082号第58页)一、案件经过(一)基本事实被继承人A于2012年3月死亡,A的法定继承人仅有X和Y两人,各自的法定继承份额为1/2。被继承人死亡时,拥有不动产(价值合计约258万日元)与存款债权(合计4000万日元以上)。针对是否将该存款债权作为遗产分割的对象,X与Y之间不存在合意。
出处
《日本法研究》
2018年第1期139-154,共16页
Journal of Japanese Legal Studies
基金
日本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