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垃圾处理厂的选址纷争问题中,随着居民对政府选址过程的不满和不信任这一纷争原因的比重的加大,社会开始广泛认识到民主的共识达成的必要性。作为共识达成的政策手段,有众多学者提倡设立'公论之场',从决策的最初阶段(包括选址)就让居民参与进来一起进行讨论。但是,在被认作'总论赞成,各论反对'的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过程中,怎样在公民参与的'公论之场'中,克服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立、不信任和居民自私自利的心理呢?着眼于这一点的研究尚且不足。本文采用事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对武藏野垃圾焚烧厂——虽经历居民反对运动却通过公民参与下的选址而成功达成共识——的事例的考察,弄清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中,克服利害关系不同的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立和不信任而达成合理共识的机制是什么以及实现这一机制的有效条件。通过考察得出该机制即为政府与居民的'协力'合作,而此处所指'协力'是指,政府与居民为了实现共同的社会目的,双方利用各自拥有的资源,以平等的立场既相互监督指摘又相互协力合作的关系。并且,能否实现该'协力'关系,关键在于政府的应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