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住建筑量大面广,关系到城乡亿万人民的安居乐业.近几年来,仅城镇住宅建设竣工面积每年在3亿平方米以上,1998年达到4.76亿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从建国初期的4.5平方米提高到1998年的9.3平方米,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如此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必须要有政府的宏观政策调控和技术上标准规范的保证,才能保住住宅建筑的质量,满足人民对居住建筑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等方面的要求.凡是在住宅建设中出现不安全、不适用等问题,都是没有严格执行各项标准规范,违反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规范的有关规定.因此,居住建筑中的标准化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出处
《小城镇建设》
2003年第8期46-47,共2页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