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百年来,时过境迁,西方学者笔下的中国承载着历史的轮回,作为观察者的西方学者同样经历着褒贬不一的反复。伏尔泰、莱布尼茨笔下的中国令人向往,却不乏虚化的意指寄托;孟德斯鸠、黑格尔、马克斯·韦伯乃至历史法学派的梅因等,多基于本民族法律史的发展脉络,以为中国法律显然无法用西方法的观念去理解,由此引致越来越多的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法律在近代渐而成为西方学者诟病的对象。此种景象并非毫无缘由。
出处
《人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7年第1期45-63,共19页
Renmin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7批面上资助项目“美国法律帝国主义在近代中国:缘起、实践及影响”(项目编号:2015M571772)的阶段性成果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编号:1402075C)
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编号:FZXDH201400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6T90479)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5CFX009)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