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对某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31)I)操作场所进行辐射环境监测评价和辐射防护设施及辐射安全检查,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及监测方法作为评价标准和监测手段。结果某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31)I)操作场所γ空气吸收剂量率的实测最大监测值为3.0μGy/h,β表面污染水平最大监测值为11.0 Bq/cm^2,总排水的总α为0.033 Bq/L,总β为1.174 Bq/L;自来水的总α为0.087 Bq/L,总β为0.188Bq/L。结论测定结果表明,该场所落实了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安全防护各项措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基本未受到放射性污染,对职业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是安全的,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出处
《中国辐射卫生》
2015年第5期536-539,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