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作为人类生活意念的物化呈现,在其审美中包含审美主体——人,审美客体——概念服装、音乐。其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转换过程,也可以说主客体的链接性传递手段,就是我们所要寻求的创作灵感的传达。所以,我们通过研究这个过程来认识二者以及它们之间的作用关系,进而把握二者内在的美学关系,通过二者的作用机理的共通性进行创作灵感的同位转换。在整个审美过程中,各种表现形式、各种构成要素、各种审美层次相互作用,形成多阶段、多起伏、多节奏的运动状态,既有审美感受的初始化意味,同时又有审美高潮的回旋到来,还有审美延留的微微余波;既有喜怒哀乐的情感活动,又有想象的创造补充。
出处
《人口·社会·法制研究》
2010年第1期438-441,共4页
Research on Population,Society & Leg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