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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严控海砂,三类混凝土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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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州市住建委发文,要求坚决防止违法违规使用海砂:1、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出厂时,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氯离子检测合格证明。2、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应明确用砂技术指标,严禁海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中。3、鼓励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推广使用再生骨(粉)料等成品或半成品。
出处 《商品混凝土》 2018年第11期18-18,共1页 Ready-Mixed Concr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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