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月初《人民法治》接到群众举报称,2014年12月末,河南省琉璃寺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存在严重贿选现象,一张选票价格7000元,合计发放现金高达280多万元,请客吃饭洗浴一条龙服务更是成为该村选举前的常态活动。在村主任补选阶段,收回选票比实际发放选票多出两张,经公安机关鉴定,收回选票中存在四张伪造选票,但该村选举委员会仍认定此次选举结果有效。举报人称,该村选举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经多方反映,此事最终仍不了了之。事实真相为何?本刊记者专赴河南省琉璃寺村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