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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示范性案例强化说理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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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我国部分地方法院推行的援引示范性案例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值得思考。援引示范性案例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在合法性和效力性上都有探讨的空间,同时,法官如果引用个别案例,不应评论判决书的对错,要慎重运用示范性案例进行说理。
出处 《人民法治》 2015年第10期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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